表面处理废物处理规范
一、分类与定义
表面处理废物主要指医疗活动中被患者血液、体液、排泄物污染的非锐器类物品,如塑料器械、橡胶制品、纤维织物等,属于感染性废物范畴。
二、处理流程
分类收集
使用***专用医疗垃圾袋盛装,容器达3/4容积时密封并标注“感染性废物”标识7。
被病原体污染的实验室器皿(如培养基、标本容器)需就地高压蒸汽灭菌后再按感染性废物处理。
暂存管理
贮存场所需具备防渗漏、防鼠防蝇功能,与医疗区、食品加工区保持安全距离,暂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。
通过智能监管平台实时监控温湿度、密封性等参数,异常情况自动预警。
运输要求
由防泄漏专用车辆密闭运输,禁止与生活垃圾混装,运输路径通过GPS全程追溯。
交接时需核对废物种类、重量,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留存备查。
最终处置
核心方法:
高温焚烧:温度≥850℃,烟气停留≥2秒,确保彻底灭活病原体。
高压蒸汽灭菌:处理前破碎至50mm以下,灭菌后按普通废物处置。
特殊情形:传染病疫情期间,需双层包装并优先焚烧,运输频次加密。
三、资源化利用
未被污染的输液瓶(袋):经严格分拣后,可回收加工为塑料颗粒,用于制造非医用制品(如3D打印材料)。
豁免管理:符合特定条件的无污染材料(如非传染病区输液袋)可按普通垃圾处理,但需与专业回收企业签订协议。
四、合规管理
责任主体: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,需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培训。
智慧监管:通过市级平台实现“分类-暂存-运输-处置”全链条数据互通,异常事件实时推送至监管部门。
环保要求:焚烧尾气需符合排放标准,填埋场需防渗并定期监测地下水质量。